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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国投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3-30 15:51:00

宜春国投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是宜春国投集团全额出资组建并实行紧密型管理的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农贸市场开发建设、农贸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市场投资、实业投资、房屋租赁、物业租赁与管理等。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其他影响使用的;

4.在以往工作、生活中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

5.有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具体条件及薪资待遇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宜春国建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表格见附件),其中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薪资待遇参照集团或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工会等福利。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31日-47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格(表格见附件),报名表发送至邮箱ycgtjt@163.com,此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具体招聘详情可登录宜春国投集团官网和集团微信公众号“宜春国投集团”了解。

报名要求: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XX同志应聘XX岗位报名表”(如未按格式填写,视为无效报名表),并将岗位报名所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书等一并随邮件打包发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功底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面试

根据报考人数和笔试成绩,应聘人员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临场应变、统筹协调、问题分析、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经过面试综合评估,面试人员达不到岗位任职要求的,则视情况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另行组织招聘。

(五)体检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原则,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拟录用人员需提供以下四项资料: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无劳动纠纷和无竞业限制的声明书、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征信报告。如未能及时提供有效合格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背景调查情况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通过宜春国投集团官网www.ycsgtjt.com、集团微信公众号“宜春国投集团”等平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监督与回避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集团纪委监督;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公司领导人员亲属(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不参与此次招聘。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集团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集团在集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的,本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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