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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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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yi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科联系(地址:宜春市市政大楼十楼1066室,电话:0795-3198889,邮编:336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市政府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公开。2023年共调整规范栏目设置3个,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396条。

(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内容、年报等子栏目,并将内容栏目细化为部门介绍、领导信息、公示公告、其他有关文件、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资金、决策部署落实、解读回应、国资信息公开等,并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二)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委注重依申请公开时效性、准确性、畅通性,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电话等咨询渠道,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件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办理时与申请人逐个电话沟通联系,了解相关诉求,做到咨询的具体问题可以得到有效回应,全年共完成2件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均按规定作出答复。法定时限办结率100%,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2023年,我委重点加强了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建设、运营。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发布制度,坚持做到公开的内容由科室负责人、分管业务和宣传工作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内容规范、准确

(四)互动回应情况。我委通过12345市长热线平台,增强了互动回应,一年来,我委共办理办结平台专办37。其中转至出资监管企业办理33条,委机关专办4条,答复期限均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力争简易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答复

(五)组织保障情况。我委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出台了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全方位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等问题。为做好整改提升,2024年,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全委干部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提高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加强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的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委政务公开顶层设计,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及成效。

二是根据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国有资产信息发布。针对政策解读中存在解读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将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严格程序规范,着力增强政策解读与回应能力。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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