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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国资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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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国资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对信息公开总体要求,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有关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字的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国资委秘书科联系,联系电话:0795-3198889

(一)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指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秀的政务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明确秘书科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建立了主要领导总揽,分管领导统管、科室负责人督办、明确人员执行、信息复核反馈”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重点工作,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市国资委工作职能,重点公开社会关切、群众关心、企业关注的工作事项。尤其是各项工作动态、领导活动、政策文件、公示公告等,同时把办事流程、规定要求、违规处理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向社会公开。全年重点公开的内容包括:1.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范围、内容、格式、口径和时间,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2.国资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准确发布机关各科室各出资监管企业工作动态等,一年来共发布信息100条。

(三)整合信息资源,强化“可读”属性。对各类政府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采专题栏目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力求“公得开、看得懂、用得上”。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楚,说明白,力求及时解决群众困难,让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离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是内容不全面、形式不够丰富、网站特色不够明显、政民互动不强等。

2020年,市国资委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功能,逐步拓展网上服务项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强化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及时、正确公布较高质量的政务信息,提高市民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二)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有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技能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做好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互动交流。通过多渠道正面宣传报道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及时回复网民留言咨询,及时转办信访,增强群众满意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联系政府和群众的桥梁,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和扩大宣传、提升影响的重要途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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