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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宜春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成果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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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宜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宜春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成果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邹小清,党委委员、副主任彭绍平,二级调研员熊军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邹小清介绍了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以来的有关情况,邹小清指出,全市国资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并高位推动下,铆足干劲,攻坚克难,推动改革创新工作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三年行动实现高质量收官!我市在2022年度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和攻坚行动重点改革任务评估中喜获A级!为少数连续两年获评A级的设区市之一。邹小清同志重点介绍了以下工作成果:

三年来,国资国企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聚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以实施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为契机,我市在江西省设区市中率先实行投融资计划管理、率先开展市本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率先试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全力推动国有经济提质增效。截至2022年底,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突破2300亿元,市发投集团资产总额达到1700亿元、各县(市、区)都打造了至少1家资产总额超100亿元国有投资运营公司。宜春市发投集团、交投集团先后获得2A+主体信用评级,市城投公司、市国投集团、市创投公司3家企业获得2A评级。

三年来,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深入落实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市县两级国企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督办制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勤廉国企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开展政治谈话制度,加强“一把手”监督,国企政治生态不断净化向好。厘清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按照“前置-决策-执行”的治理机制,实现“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相互制衡”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目标。出台《宜春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完成率达到100%。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的户数占比达到100%,健全授权后的定期跟踪、评估调整机制,保障经理层依法履行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责。

三年来,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持续优化。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国有资本转型升级为主线,优化调整布局结构,紧扣发展所需、行业所趋、企业所能,明确定位,布局主业,统筹推进各个方面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强化“布点”“成线”“控面”。系统打造“1+N”市属企业体系,以市发投集团为“龙头”,优化综合、城市建设、交通设施建设、旅游发展、资产经营、金融六大业务板块各子公司“N”组合。围绕宜春“1+3+N”现代产业体系,引导企业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文化创意、新媒体运营等投资布局,投资项目89个,投资125.17亿元,其中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等领域投资项目25个,投资85.79亿元。充分利用含锂矿产资源优势招大引强,吸引国轩高科、宁德时代等上市锂电头部企业落户,并与其组建合资公司,参与锂电新能源项目资源产业链投资运营,逐步延伸打造锂矿资源全产业链。为提升国资企业整体竞争力,整合了11家工程服务类企业,组建宜春国控公司,发展成辐射全省的综合性服务类企业,涵盖工程领域咨询、规划、勘察、检测、环保等业务板块,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提升,截至2022年底,国控公司资产总额达3.44亿元,近三年年均税收贡献1450万元。

三年来,市场化经营机制取得深层次突破。坚持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市属一、二类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全面实行了任期管理,签订了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实现了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签订率100%,并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兑现薪酬。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开展了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末等调整或不胜任退出,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76人,末等调整或不胜任退出19人。其中,市保障性住房公司、市交通枢纽公司按照“全体起立、重新上岗、择优选配”的原则实施全员竞岗,21个中层岗位全部通过竞聘上岗。企业用工全面实行市场化,市场化公开招聘比例达到100%。创新企业人才引进培养方式,策应全市“1+3+N”现代产业体系,2022年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引进15名宜春发展紧缺、市属企业急需的年轻化、专业化、高学历人才,不断夯实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根基。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持续优化,实行全员绩效考核覆盖率100%,强化了考核结果运用,企业工资总额与企业业绩挂钩,员工工资收入与个人绩效挂钩,合理拉开员工收入差距,企业内部同一岗位的最大薪酬收入差距高达1.3倍,真正体现“多劳多得”。

三年来,宜春特色国资监管体系逐步形成。深入推进职能转变,持续改进监管模式,增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能力。修订印发《宜春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编印《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文件选编》,汇编制度文件36个,配套操作规程28个,制度机制的指导性、操作性和服务性显著增强。加强风险管理,强化市发投集团企业资本管理职能,探索建立综合管理中心和业务管理中心“双中心”模式,对子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形成运行管理规范、资产结构合理、产业布局良好、融资渠道多源、经营风险可控的发展格局。完成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实现监管信息系统全覆盖,对企业投资进行全过程监管。实施国资监管工作提示函、责任约谈、督查通报等系列工作机制,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出资人监督与纪检、巡视、审计、财务等部门沟通会商制度,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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