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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国资委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来源: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9-20 11:08:56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国资委的精心指导下,市国资委坚持“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按照全市抓落实活动年“三拼三促”工作和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有关要求,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发展,引领国有企业做实做大做强,促进国有企业规范管理运行,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积极履职、勇于担当,持续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成效

截至2022年5月31日,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674.87亿元,净资产639.59亿元;截至2022年6月28日,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营业收入81605.77万元,其中:自营性项目收入32924.47万元,占企业营业收入的40.35%;营业利润6493.51万元,净利润6168.55万元;直接缴交税收8679.13万元,产生间接税收17561.84万元。

(一)抓改革增活力,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稳固。市国资委以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为主线,持续推动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收关扫尾,深化巩固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成果与改革创新攻坚行动(2022-2024)有效衔接,并协同推进市本级国资国企改革再优化、融资平台优化升级等重点改革任务,成效明显。

1.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取得丰硕成果。市国资委紧盯《省国资国企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重点难点任务,深入探索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的常态化管理体系,实现了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签订率100%,在发投集团、城投公司、矿业公司开展了职业经理人试点。企业用工全面实行市场化,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比例达47%,末位调整或不胜任退出达13%,引进高层次人才1次,开展社会化招聘5次。建立全员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工资总额和年薪制管理。同时,针对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工作相对滞后的情况,加强了统筹指导,组织召开多次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建立工作台账,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98项改革任务已完成96项。近日,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发了2021年重点改革任务评估情况通报,对宜春给予了肯定:“改革力度较大、改革进展较快,评估结果为A级”。

  2.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形成开局良好。2022年,中央、省委对今后三年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明确了新目标,提出了新要求,部署了新任务。5月9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制定印发了《江西省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明确了“一年巩固提升、两年纵深推进、三年创新突破”的攻坚目标,部署了6个方面66项重点任务。市国资委结合实际,于5月底牵头拟草了《宜春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提出了6个方面22项具体举措,在征求采纳市直相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各县(市、区)政府意见建议,经市有关领导审阅后,已于6月25日提请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

3.市本级国资国企改革再优化与融资平台优化升级工作协同推进。为适应宜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深入贯彻市属国有企业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市委于书记讲话要求,市国资委牵头落实市本级国资国企改革再优化工作,于2月-3月会同发改、财政局、人社等部门,对市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投融资、布局架构、项目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薪酬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调研,并牵头拟草了《市本级国有企业再优化改革工作建议》,主要从完善功能定位、提升抗风险能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国企人才高地、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等五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改革思路和建议。同时,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融资平台优化升级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发挥指导、协调、服务、保障和监督等职能作用牵头拟定了《宜春市融资平台公司优化升级工作要点》,重点开展了“空壳”“僵尸”企业、违规兼职人员清理,创建融资平台优化升级示范点等工作。清理后,全市现有融资平台公司18家,在融资平台公司兼职、任职的体制内干部77名。

(二)抓经营强产业,高质量发展动能全面升级。市国资委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指导企业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计划,在积极承担社会功能的同时,积极发展主责主业、投资重点产业,不断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加快实体化转型进程。今年以来已组织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301.12万元,其中利润1702.28万元,股利股息826.64万元,其他收入772.2万元。

1.经营质效全面提升。市国资委深入总结分析上年度企业各项计划规划执行情况,积极指导企业制定本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计划,促进各项任务有序推进。2021年度,发投集团体系合并资产总额约1700亿元,同比增长49.15%;政府性项目共计45个2021年计划投资105.8375亿元,实际完成投资89.6663亿元;自营性项目共计34个,2021年计划投资15.88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0.08亿元;2021年融资计划合计403.6亿元,融资到位资金218.9亿元2022年底,预计发投集团体系合并资产总额计划目标1800亿元,同比增长5.88%,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以内;2022年政府性项目共计38个,计划投资55.18亿元,截至6月8日已完成投资22.79亿元;2022年自营性项目共计31个,计划投资34.77亿元,截至6月8日已完成投资15.63亿元;2022年计划融资321.83亿元截至5月31日已融资到位130.215亿元。

2.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市国资委围绕打造全市“4+3+N”现代产业体系目标,引导企业调整产业布局,重点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文化旅游、股权基金等方面的投资力度,矿业公司在构建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中抢抓机遇,以资源换产业,与宁德时代、国轩高科组建合资公司,投资27.16亿元参与瓷石矿、石英矿、钾长石矿等矿权收购,每年预计分红超亿元。发投集团投资2.1亿元与各县、市企业分别合资组建9家城通产业运营公司,计划实现全市区域范围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相关衍生业务全覆盖。城投公司投资21.59亿元,围绕袁州古城项目区域开展城市综合体、城建基础设施和文化展示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配套。交投集团与铜鼓县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投资9000万元与铜发集团合作成立商品混凝土经营企业,业务范围立足铜鼓辐射周边地区。创投公司依托宜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开展股权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承接厂房建设、租赁服务等基础项目。

3.支撑作用更加凸显各企业发挥自身特长,投身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在新区建设、道路桥梁、城市路网、市政设施、民生工程中等领域发挥了融资投资建设主力军作用。城投公司承接的市疾控中心异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春台东一、二路,灵泉池、大坪巷周边路网及滨河古建筑复建工程已于今年3月开工建设,市政公司承接的中心城区交通路口改造工程和应急水源建设工程已分别于今年6月开始施工。旅游集团养老示范工程、交投集团袁山二桥定于今年下半年开工,市体育公园、市人民医院二期、教体新区棚户区改造、市老年大学等重大项目已于今年上半年竣工验收,宜万同城、G220高速改建、市中医院、宜春三中、宜春实验中学等重点工程也将于今年下半年投入使用。各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截至今年6月6日,共减免租金658.74万元,占市本级总减免金额的75%。

(三)抓监管保稳定,高质量发展机制更加健全。市国资委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强化对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全方位监管,指导企业加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力度,促进企业规范平稳运行,并结合宜春实际,创新推行综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1.强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监管。市国资委根据当前企业发展阶段及特点,在监管企业组建、重组、增减注册资本金、章程、投资、融资、资金、项目、安全等事项的同时,重点加强了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投资项目后评价和参股股权管理。一是建立经济运行情况周调度机制,通过数据归集,直观掌握企业主营业务、项目建设、现金流、利税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现金流变化异常等进行分析研判,并采取发送工作提示、向市政府呈报工作建议等方式,及时应对。二是抽取企业已完工的自营性项目开展投资后评价,主要目的是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采取措施、为今后类似项目的投资决策或改进方案提供参考和借鉴。本次后评价工作拟选取宜春发投远大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PC构件工厂等5个综合项目,总投资金额6.02亿元,于下半年组织实施。三是加强参股国有股权管理,随着企业新增市场化股权投资项目和规模不断扩大(如发投集团投资5亿元入股江西银行),部分存量项目(如发投集团投资0.9亿元入股金利达钾业)收益不理想等现状,市国资委制定出台了《宜春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参股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投资决策、人员委派、日常管理、收益机制、监督问责等予以细化明确,为国有资本安全和国有出资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2.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在经济下行压力冲击和日趋复杂的外部环境下,市国资委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切实保障国有企业平稳运行。一是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建立企业债务风险监测机制,按季度调度监管企业债务情况,完善监测指标台账,逐项重点跟踪分析,精准识别债务风险,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二是加强到期债务管控,于每季度末对企业下一季度需偿还债务以及风险情况进行梳理和摸排,督促各企业落实资金安排。经梳理各企业三季度应偿还债务总额19.51亿元,其中应还本金17.62亿元、应还利息1.89亿元,暂不存还本付息困难。三是加强企业资产负债约束。运用企业财务快报、经济运行周调度实行动态监测督促各企业落实资产负债率“警戒线”控制,及时预警,提示风险,防止企业发生逾期和超负荷过度负债四是加大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力度,结合融资平台优化升级工作安排,指导市城投公司、市交投集团制定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举措,截至目前城投、交投2户企业2022年度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数8880万元,已按计划化解债务4544.13万元,占比51.17%。

3.创新推行综合考核工作机制。近年来,市国资委以经营业绩考核为重要抓手,引导企业切实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较为客观地考量企业年度工作总体成效,并作为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的主要依据。今年年初,市国资委提前谋划,提出了进一步优化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的重大课题,并派出调研组赴各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初步意见。随后,省、市部署了综合考核工作,对国有企业年度考核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接到相关通知后,市国资委迅速转变思路,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将13户市属国有企业按照经营性质功能定位,划分为三大类,在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成效、加强党的建设成效、满意度评价三方面设定了71项考核指标,并增设了8项加减分项指标,形成了遵照总体原则、突出行业特点、符合宜春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在市委综合考核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国资委牵头,企业监管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共同实施。

(四)抓党建促融合,高质量发展保障全面加强。市国资委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夯实党建基础,加快推动党建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持续构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体系。

  1.全面夯实党建基础。市国资委坚决落实“五项基本要求”,团结带领市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5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重点任务清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部署党建工作任务。二是强化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交纳等党内制度;健全基层组织,优化机关党组织设置,配齐国控公司党总支委员3名,在全系统发展新党员8名。三是加强思想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重新修订《宜春市国资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制定《市国资委信息宣传工作方案》,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三拼三促”专栏,发布各类信息90余篇。四是持续正风肃纪,制定印发《宜春市国资委推进勤廉国资国企建设2022年工作计划》,布置了四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党员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通报系统内违纪违法情况,以案示警,警钟长鸣。

2.深入推动党建融合。市国资委积极破解党建融合课题,推动机关党建与企业党建相互促进,深化“党建+”工程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加大党建带群团工作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建立机关带企业机制,结合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初步形成了党委委员+支委委员特派员+企业+重点项目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创建党建特色品牌,根据各企业功能定位和主责主业,明确了“一企一品”创建目标,如矿业公司围绕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推行“党建红+低碳绿”,旅游集团发展旅游及养老托育服务产业打造“党建红+旅游兴”,交投集团紧扣宜井高速等重点交通项目创建“党建红+公路美”。三是发挥党建带群团作用,全系统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举办学习沙龙、观看青运史主题电影、拍摄“青年成长”微视频、成立疫情防控青年突击队、创建青年文明号等形式,引领系统广大青年坚定信念跟党走,扎根国企建新功。今年6月,市国资委获评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

3.构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市国资委牢牢把握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高度统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晰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等关键要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一是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指导各企业实现“党建入章”全覆盖,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督促企业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操作规程,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建立健全企业董事会工作机制,实现了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占多数,拟草了《宜春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和董事会、董事评价暂行办法》,督促各企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工作细则》,确保董事会在制度约束下规范运行。三是明晰董事会、经理层职权,建立并落实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机制,规范了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决策事项,制定了经理层《议事规则》,提高了经理层行权履职质量、效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发展依然任重道远,前期改革成果还需不断巩固深化,国有资本布局、资产配置还不够合理;国有企业转型做实仍然道阻且长,主责主业发展不充分,国有资本运营能力不足,经济效益尚未有明显提高;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仍需健全完善,国资国企上下联动、横向对接的大监管体系尚未成型,信息化进程相对滞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还有薄弱环节,党的领导与企业法人治理、生产经营的深入融合还有较大空间,打造党建特色品牌的创新能力还不强。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市国资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六个江西”和宜春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目标要求,持续推进全市抓落实活动年“三拼三促”工作安排,聚焦国资国企改革攻坚、转型做实、规范运行、党的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国资国企改革走深走实。

1.深入实施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按照《宜春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巩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成果。一是深化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出台《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二是深入完善董事会、经理层建设,建立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定期报告、履职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机制。三是全面实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探索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改革,市场化定薪酬,严格考核评价,畅通退出通道。四是持续推动“三项制度”改革,普遍落实市场化用工、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坚持“以业绩论英雄”,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核心岗位、急需紧缺人才、一线技术员工倾斜。

2.持续协同推进市本级企业改革再优化和融资平台优化升级工作。一是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将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纳入统一监管体系,盘活存量资产整合新增资产,提升资产利用率和国有资源配置效率,力争在2022年底前,把发投集团打造成2000亿级资产规模、信用评级AAA的市级引领性投资运营大平台。二是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进一步发挥发投集团统筹统揽作用,加快建设综合管理和业务管理“双中心”;城投公司、交投集团成为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专业型企业;国投集团成为资产运营、资本投资的智慧、创新投资平台;旅游集团成为全市头部旅游企业,并布局养老托育产业;矿业公司成为矿业综合开发、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市政公司成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领域实体化企业;国控公司成为涵盖咨询、勘察、设计、图审、测绘、检测、监理、人力资源服务的综合类技术服务企业。三是推动市本级再优化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在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的基础之上,对市本级国有企业架构进一步调整,待改革方案正式印发后组织实施。

(二)推动国有经济产业做大做强。

1.跟踪推动计划执行。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年度经营计划,到2022年底,6户市属一类企业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0.11亿元,营业利润6.56亿元,净利润5.79亿元,直接缴交税收2.62亿元。二是督促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今年下半年,中心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市养老服务示范工程如期开工,袁州古城配套工程、中心城区水源项目、市中医院、宜春三中等4所学校共17个项目顺利竣工,花博园熊出没、水世界等项目按计划推进。三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投融资计划,下半年,政府性项目计划完成投资32.39亿元,自营性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9.14亿元,计划完成融资191.615亿元。

2.加快优化资本布局。一是鼓励企业与创新能力强、特色突出、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优势地位的社会资本开展合资合作、股权投资,加大对全市“4+3+N”现代产业体系产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在符合条件的子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三是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聚焦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数据价值化,加速布局前沿新兴数字产业,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3.大力提升资本运营水平。一是加强与深圳等发达地区战略合作,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引进具备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运营管理团队。二是探索设立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助力打造国内锂电新能源产业高地。三是积极推动金控集团、矿业公司筹划上市,支持其他有条件的企业立足主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拟上市公司股改或并购上市公司。

(三)持续建立健全国资监管体系。

1.完善综合考核工作机制。按照市委综合考核工作要求和市属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细化考核指标说明,拟7月下旬提请市委综合考核工作委员会研究审议,并于年底牵头实施对市属国有企业2022度综合考核工作。同时,建立考核对标评价机制,推动企业与自身历史比、与同行业比,不断扩大优势、缩小差距,加快发展成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国内、省内一流企业。

2.推动构建大监管体系。一是加大对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的指导力度,推动县(市、区)全面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快形成县级龙头企业和平台公司。二是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出资人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监督问题线索的双向移送机制,实现出资人监督与党内监督、纪检监察、巡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三是推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搭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推动国有企业数据“采得尽、看得见、管得住、用得好”,尽快实现“数据一键获取、监督一屏掌控、管控穿透到底”的高效率监管模式。

3.强化日常监测监督。一是持续开展经济运行动态监测,督促企业落实经济运行调度周报,财务指标快报月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财务运行监管系统,实时掌握企业预算总额、大额资金、政府债券以及到期债务资金支付进度等重要财务指标情况。二是盯紧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强化企业重大事项的审核、备案,拟于下半年开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重大财务事项专项监督。三是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农民工工资支付、惠企政策落实等专项督查,确保上级有关部署在国资系统落实落地。

(四)持续压紧压实国企党建责任。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一是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二是在市国资系统开展学习宣讲,通过党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专题学习、宣讲报告会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三是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

2.持续推动党建工作落实。一是突出政治建设,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系统有效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夯实党建基础,巩固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成果,动态调整基层组织架构,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强化党建队伍建设和群团工作,高质量发展党员。三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党委每月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对重要时间节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组织开展国资大讲堂活动2次,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挂点支部讲党课1次。

3.深化推进党建融合。一是融入公司治理,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制度文件,健全完善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独立法人企业党(总)支部集体研究把关事项清单。二是融合业务工作,完善“党建+工程”,在打造“一企业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的基础上,深度挖掘党建+产业、党建+项目、党建+服务等潜在特色,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有特色、可复制、引领性强的基层党建品牌和典型经验。三是对前期融合进展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清单是否备案,“党建入章”是否存在遗漏,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是否明晰党组织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及时整改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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