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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国资委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打算

来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秘书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2-18 10:08:17

  一、2020年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国资委的精心指导下,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企业数据报送,截止11月底,市本级出资监管企业总资产1528.1亿元,较上年5月增长180.28亿元,净资产707.54亿元,较上年5月增长57.47亿元,实现融资1063.06亿元。

  全年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优化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贯彻落实《关于优化推进市本级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进深化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一是完善企业架构体系按照“1+N”国有企业架构,完善市本级国有发展平台体系,进一步打造发投集团为综合性发展平台母公司,完成市金控集团、市融资担保公司从发投集团1+5”体系划出工作,由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交投集团并入“1+N企业体系改由市国资委监管。二是整合资产壮大实力对市县两级农、林、水资产资源以及市本级医疗、教育资产、各类特许经营权等进行了清理核查牵头对市本级尚未划入市属国有企业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含企业)和市本级一、二类企业及其子企业资产进行了清理核查,向市政府提出市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工作建议,下发了资产划转通知37项,资产调整划转已基本到位,有效做大平台资产总量。三是完善平台功能体系。成立市国控公司,加快市本级中介服务类企业整合。推动发投集团、城投公司、交投集团、旅游集团等发展平台房地产子公司整合。通过企业整合重组,拓展平台服务业功能,做实国有企业,增加企业经营性收入,提升国有资本竞争力。四是推进转型升级。推动发展平台向实体集团公司转型,按照《关于优化推进市本级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各集团公司业务板块,指导企业转型方向。审核并向市政府报告出资监管企业年度融资计划、投资计划,引导企业实体化转型发展各平台企业共组建实体型企业13家,承政府性在建项目123个,总投资359.44亿元,实施市场化转型项目23个,总投资44.39亿元。五是解决改革遗留问题。我市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已移交5437人,完成率100%;省属企业社区移交收尾工作全面完成,涉及我市5家驻赣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宜工法人股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剩余人员安置相关工作基本完成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处理12345在线服务平台事项18对原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解决,维护和谐稳定局面。

  ()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一是界定监管权责理顺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各平台企业关系,理顺发投集团母公司与并表子公司、各发展平台与子企业的关系;明确国资委对企业的监管方式,制定市国资委出资监管权责清单,理清监管边界。是完善监管制度。在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基础上,修改完善《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和报告程序,明确重大事项决策权限出台《宜春市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规定》、《宜春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草拟《关于进一步规范出资监管企业资产租赁的实施意见(试行)》、《宜春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宜春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重大合同管理操作规程》对企业商务接待、投资行为、资产租赁、重大合同管理以及财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管。17年以来共计出台监管制度30项形成国资监管闭环是夯实监管基础。做好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等日常工作,办理130余项资产管理类事宜;完善企业财务监管制度体系和国资经营预算体系;对9家企业进行2019年经营业绩试点考核,制定了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结合年薪管理等激励机制加强探索;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委监管一类企业财务监督检查实行全覆盖,完善对企业财务监督约束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制度管理

  (三)平台发展创新活力。一是完善考核激励结合我市企业实际,牵头草拟《宜春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并提出了对企业负责人薪酬调控的相关建议。根据各企业的经营特点和承担政府任务不同,“一企一策”分类实施考核,企业经营效益作为重点指标,加大效益指标权重,激励企业不断提高资本运营能力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市国资委30项行政权力事项精简到22项,精简率26%;市国资委行政审批数量下降50%左右;国有企业混改方案审批步骤由7步减至5步,为企业发展创造便利的条件三是转变监管职能。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理念,服务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建立《市国资委领导干部联系出资企业制度》,积极为企业破解难题。制定权责清单,制定涉及出资监管企业审批或备案事项操作规程30,优化企业办事流程

  (四)规范企业运营管理。一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出台《宜春市市属国有企业内设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企业内设监事会职能,并向企业下发了《关于推荐企业内设监事会人员的通知》,尽快完善企业监事会机构,配齐监事会人员,为下步全面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奠定基础。

  二是指导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指导督促发投集团加快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防控部、项目管理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等机构,由发投集团对体系内企业同类事务进行统一管理,规范发投集团及各子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督促企业加快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报告执行程序,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三是推进企业风险防控。开展国资系统出资监管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并逐一分析成因,评估风险大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充分利用财务快报监测体系指标数据,加强企业财务动态监督,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运行质量、经营风险等方面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揭示运营状况,评估经营风险,剖析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对企业整体运行状况的掌控和分析决策能力。四是规范企业人事管理。配合市委组织部起草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办法》和《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对二类、三类企业领导班子及部分企业领导人员开展了2019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对出资监管企业选人用人工作进行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提升企业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党的领导全面加强。一是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新闻宣传发布工作制度、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处置等制度,建立健全意识形态责任体系,责任制逐级“全覆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纪检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职工监督有机融合;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二是党建基础全面夯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对《条例》形式多样的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全力推进企业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印发《宜春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规范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14个支部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三是特色创建有效探索。促进党建工作和公司经营业务深度融合,打造了“项目党建”、“党群1+1服务我先行”、“党建+绿色矿山”等党建特色品牌。充分利用江西组工通讯、江西日报、廉洁江西、市委组织部“五星党建”公众号等媒体,积极宣传企业基层党建成果,浓厚了国资系统党建氛围。

  (六)统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一是强化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建立市国资委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协调机制,落实委领导联系企业制度,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各企业,指导市属企业强化风险管控,督导市属企业落实社会责任。向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发出了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倡议和号召,充分发挥国资系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立17个党员先锋突击队,28个党员责任区,153个党员示范岗,深入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协助复工复产。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疫情期间企业需求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市属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重点做好企业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分析,协助解决复工复产存在问题17个,从经营业绩考核、企业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或物资捐赠等8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全力支持市属国有企业防疫情、抓复工、促发展。三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减免租金政策。截止2020年11月30日,全市国有企业租金减免共计5059万元,涉及企业4545户。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市国资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及优化推进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国有企业和国企国资改革的全面领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国有资本战略布局,继续做强做优做大我市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统筹谋划,推进市本级国资国企改革。按照“1+N”架构进一步完善市本级国有发展平台体系。督促发投集团及其子公司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发展,推进市本级中介服务类企业、全市旅游资产资源、各平台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整合重组,推进落实既定资产配置方案,优化资产资源配置,推动各项配套制度改革落实落地。全力推进深化改革攻坚,按照中央、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创新部署,统筹推进市本级国有企业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方案切实将行动方案转化为具体任务和工作举措,实施改革创新压力传导,确保取得预期效果。力争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力争突破2000亿元、营业收入力争突破40亿元、国有资本收益力争达到4.5亿元。将市发投集团打造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一流企业,资信评级达到AAA。市级国资国企实现“一个优化、四个提升”:市级国有资本布局更加优化,国有企业的活力、创新力、竞争力和贡献力显著提升,构建布局更加合理、机制更加完善、创新更加强劲、实力更加强大、贡献更加突出的国资新格局。

  二推动转型发展,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继续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通过盘活存量、做大增量扩大资产规模,做强企业实力;积极协调推进监管企业参与市政府重点工程,推动基础设施类项目转化为发展平台有效资产;按照各企业板块定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有操作性的年度经营计划,集中力量发展壮大主业,充分发挥宜春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积极进行产业投资和实体化经营,提高企业经营收益指导平台公司科学化运营,鼓励各平台通过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引进合作、参与上市等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国有资本投融资经营活动,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增强造血功能

  三坚持科学规范,优化企业监管运行一方面准确把握国资委功能定位,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坚持“放活、管好、优化、放大”国有资本,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集中精力履行好管资本重点职能,不断提高监管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以权利责任清单为基础,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流程,以清单化、流程化等方式优化国资监管确保职能定位更准确清晰、监督管理更规范高效。另一方面,规范企业内部运行,加强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管,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规范企业投融资、担保、资产租赁等行为,加强发投集团统筹投融资活动的能力,强化对企业的财务监管,规范企业运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维护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抓好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主体责任落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作为各级党组织的“一号工程”“书记工程”。深入推进市委巡察市属国有企业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精准传递责任压力,确保国企党建各项工作落地实施,打造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企业党组织。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企业纪委履行职责,紧盯主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监督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五是强化激励约束,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配合市委组织部建立分类分级、统筹兼顾的年度及任期制考核体制。充分发挥经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加大企业效益指标权重,探索建立符合宜春实际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激励企业领导人员不断提高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为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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