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3年,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市司法局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将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之中,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资监管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列入重点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了多次学习,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举办专题学习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专题讲座,邀请宜春学院副教授罗许生为国资国企干部职工进行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为主题的宣讲授课;三是指导企业加强学习。多次深入出资监管企业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学习活动,指导企业通过横幅标语、LED显示屏、微信工作群、宣讲授课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
(二)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组织委机关及出资监管企业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活动,观看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的法治讲堂视频,参加各类“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等;二是开展了普法进企业活动。深入出资监管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普法活动。三是履行普法社会责任。线上通过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解读,线下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凤凰街道,向社区居民、商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知识。
(三)依法依规行权履职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企业上报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审核,拟决策事项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为依法决策提供法治保障;二是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文件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国资委现无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开展国有企业年度综合考核。组织开展国有企业2022年度经营业绩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要求,制定了2023年企业综合考核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国资国企保值增值工作责任。
(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按依法规范履职。建立了涵盖国资监管体制、国资国企发展、国资基础管理、考核与分配等领域的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规范和完善了权责清单,厘清了监管机构和企业的权责边界,依照清单履职尽责,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国资委“三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先后公开各类文件48份,其中政务类25份、党务类7份,财务类16份,坚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建设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将国有资产租赁信息接入宜春市“码”上监督平台,对社会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指市发投集团设立了资产管理中心建立“1+N”体系内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运用数字化、网络化监管方式,使国资监管工作更加公正透明。
(五)推进国有企业合规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企业重大事项监管。严格落实《宜春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宜春市市本级政府性资金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若干规定>等10项制度的通知》等,加强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管。二是推动企业加强风控管理。指导推动市发投集团发挥投资决策委员会作用,强化对“1+N”政策体系内重大决策事项的统筹统揽作用。指导推动一类企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与评审委员会积极履职,全面规范企业投资决策程序,有效防范投融资风险。三是推动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出资监管企业健全完善货币资金、筹资、采购与付款、实物资产、成本费用、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对外投资、担保等内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企业财务监督检查,通过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导整改,推动企业加强内控管理。
(六)加强国有企业内部法律案件管理
一是从源头上减少法律案件。指导督促出资监管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积极调处信访事项,及时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依法依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平安建设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法律案件。二是积极发挥企业法务部门作用。指导督促企业发挥法务部门、法律顾问的法律专业作用,做好法律案件处理,维护国资国企合法权益,2023年未发生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法律案件。三是加强企业内部法律案件管理。对2023年企业法律案件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2023年法律纠纷案件台账》,摸清企业法律案件底数。
(七)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一是落实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市国资委机关聘请甘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国资监管制度性文件制定、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等提供法律意见,发挥了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确保机关各项工作合法有效,防范化解行政法律风险。二是推动企业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指导出资监管企业设置法务部门、配备法律顾问或公司律师,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在改革重组、规章制度,重要决策、风险评估、合同履约、信访维稳等方面的法治作用,推动企业将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以法治力量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法宣传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多为拉横幅标语、发放学习资料、组织普法讲座等,形式较为单一,国资国企干部职工的法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
(二)法治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有的集团公司的法治工作开展情况较好,但下属子企业的普法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力度还不够,存在层层递减的情况,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出资监管企业法治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专业化、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相对缺乏,企业法务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作用还有待提升。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国资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履行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工作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单位人员岗位调整变动情况,对市国资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健全完善组织领导;二是精心安排部署。深入研究谋划法治宜春建设工作年度任务,研究审定《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等,对全年法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三是推动工作开展。主持召开委党委会研究审议优化企业“三重一大”操作规程、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等法治建设工作事项,协调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带头学法用法。按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等,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四、有关意见建议
建议多组织开展法治工作的学习培训活动,使各单位学习汲取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交流,取长补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能力水平。
五、2024年工作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党纪法规意识,确保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市法治法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规划。
(二)加强宣传教育
落实普法责任,稳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采取向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群众宣传相结合、法律知识宣传与案例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三)优化监管服务
坚持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需要出发,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相结合,继续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国资监管相关制度,提高服务效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同时指导推动出资监管企业完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内部制度体系建设。
(四)加强合规建设
持续加大对出资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推动力度,指导督促企业以加强依法运营管理,把法律风险防范和法律审核把关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去,进一步提升合规管理、防范风险的能力水平,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
专此报告。
市国资委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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