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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国资委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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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省国资委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宜春市国资委坚决贯彻“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以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为主线,团结奋进、真抓实干、成效明显,为宜春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国资国企力量。截至2022年11月15日,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538.60亿元,营业收入19.95亿元,其中:自营性项目收入4.76亿元,占企业营业收入的23.84%;营业利润14772.58万元,净利润13386.85万元;直接缴交税收13386.85万元,产生间接税收37183.31万元;组织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301.12万元;减免国有资产租金658.74万元。

一、主要成效

一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成效明显。对市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投融资、布局架构、项目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薪酬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调研,牵头拟草了《市本级国有企业再优化改革工作建议》。指导市属一、二类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了董事会,实现了外部董事占多数。推动市属一、二类企业全面实行了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一人一岗逐人签订了“两书一协议”,签订率100%。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全覆盖,竞聘上岗50人,末等调整或不胜任退出14人。改革成效获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通报表扬:“改革力度较大、改革进展较快,评估结果为A级”。经验做法得到大力推广,在人民日报及客户端刊登专题报道6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送经验文章1篇,江西日报刊登整版报道1篇,江西国资微信公众号推送改革动态20篇。

二是提升国企经营质效成效明显。截至11月15日,企业政府性投资项目38个,投资总额192.21亿元,已完成投资169.38亿元,占比88.1%,2022年计划投资55.18亿元,已完成投资45.25亿元,占比82.0%。企业自营性投资项目31个,投资总额107.18亿元,已完成投资49.34亿元,占比46.0%,2022年计划投资34.77亿元,已完成投资21.63亿元,占比62.2%。指导矿业公司与宁德时代、国轩高科、比亚迪、赣锋锂业组建合资公司,配合支持全市重大项目落地。投资27.16亿元参与瓷石矿等矿权收购。发投集团投资2.1亿元合资组建9家城通产业运营公司,在全省率先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业。城投公司投资21.59亿元,开展城市综合体、城建基础设施和文化展示项目建设。交投集团投资9000万元与铜发集团合作成立商品混凝土经营企业。

三是健全国资监管体系成效明显。新出台涵盖资金全过程监管、投资项目后评价、“三重一大”决策、国有参股股权管理、人事管理、综合考核等方面的15个规范性文件。每周调度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归集数据、分析研判、防范风险。已选取宜春发投远大PC构件工厂等5个自营性项目开展投资后评价,计划于11月底前完成。实行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精简效能的原则指导和审核企业年度用工计划,并实施公开招聘全过程监督和不定期专项检查。对综合考核设定了71项考核指标和8项加减分项指标,初步形成了遵照总体原则、突出行业特点、符合宜春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是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成效明显。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实施意见》等“1+N”文件,将党的领导贯穿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指导一级企业全部建立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和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清单,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凸显。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论述摘编》,丰富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重新修订《宜春市国资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制定《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警示教育,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矿业公司等有关企业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正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在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党的领导与企业法人治理权责边界不够明晰。比如:目前市属一、二类企业的体制内领导人员都是兼任党委委员、董事和经理层,企业涉及党建、人事、经营等所有的重大事项都是由同一批人马反复研究。党委、董事会和经理层在企业决策重大问题上的权责边界设置还不够清晰,党委会、董事会套开在市属国企比较普遍。

二是国有资本布局和配置还需进一步优化,企业之间同质化竞争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目前只有发投集团和交投集团的信用评级为AA+,还没有信用评级达到AAA的企业。发投集团虽然资产规模达到了1538.6亿元,但净资产仅为567.9亿元。企业在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金融、物业管理等领域存在同质化竞争,资产管理类的公司有7个,物业管理类的公司有5个,造成资产和资金管理分散,即不利于有效监管,也无法形成规模效益和优势合力。

三是主责主业发展不充分,经济效益尚未有明显提高。比如:有的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各自功能定位进行发展,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政府性项目建设上,没有形成自己的支柱产业;各企业制定的2022年投资计划,政府性项目投资55.18亿元,占比61.3%,自营性项目投资34.77亿元,仅占比38.7%,2021年营业利润仅达7.58亿元,与上千亿的资产规模不相匹配。

四是国资监管体系仍需健全完善,信息化程度相对滞后。比如:市国资委虽然建立了企业国有资产台账,对出资监管企业的不动产、企业股权等大市宗资产进行了登记确权,但管理手段相对落后,没有建立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不能实时掌握资产变动情况。企业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年度计划执行、资金全过程监管等方面也存在类似问题,情况掌握不够准确,督促跟踪不够及时。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3年底,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突破2000亿元,营业收入26.97亿元,利润总额3.5亿元,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3亿元,上缴税收3.5亿元。

一是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一是不断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立人才库和相关管理制度。二是持续推动“三项制度”改革,普遍落实市场化用工、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坚持“以业绩论英雄”,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核心岗位、急需紧缺人才、一线技术员工倾斜。三是推进子企业改革和微观治理,健全微观治理机制,灵活经营管理机制。四是指导企业“瘦身、造血、提效”,开展国有企业“两非”“两资”剥离工作和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并对“僵尸”企业处置进行“回头看”。

二是加快推动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一是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进一步发挥发投集团统筹统揽作用,加快建设综合管理和业务管理“双中心”,推动市本级再优化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对市本级国有企业架构进一步调整,待改革方案正式印发后组织实施。二是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纳入统一监管体系,盘活存量资产整合新增资产,提升资产利用率和国有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大力提升资本运营水平。加强与深圳等发达地区战略合作,引进具备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运营管理团队。探索设立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积极推动矿业公司筹划上市,支持其他有条件的企业立足主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拟上市公司股改或并购上市公司。

三是持续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专业化国资监管体系。一是加强企业监督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出资人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问题线索的双向移送机制,实现出资人监督与党内监督、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二是推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搭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推动国有企业数据“采得尽、看得见、管得住、用得好”,尽快实现“数据一键获取、监督一屏掌控、管控穿透到底”的高效率监管模式。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监测。盯紧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强化企业重大事项的审核、备案,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农民工工资支付、惠企政策落实等专项督查,建立完善财务运行监管系统,实时掌握企业预算总额、大额资金、政府债券以及到期债务资金支付进度等重要财务指标情况。四是完善综合考核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即将牵头实施的市属国有企业2022度综合考核工作有关经验,不断完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建立考核对标评价机制,推动企业与自身历史比、与同行业比,不断扩大优势、缩小差距,加快发展成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国内、省内一流企业。

四是压紧压实国企党建主体责任。一是突出政治建设。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系统有效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夯实党建基础。持续巩固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成果,动态调整基层组织架构,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强化党建队伍建设和群团工作,高质量发展党员。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巩固和发扬“三拼三促”抓落实活动年取得的良好成效,坚决摈弃“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以干部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为基础,推动国资国企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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