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国资委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国资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国资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国资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国资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代表市政府对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2、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代表市政府向市属国家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对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代表市政府负责市本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市属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对上述人员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和奖惩;
4、建立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维护出资人权益;
5、负责拟定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相关的政策,审核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标准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市国资委共有预算单位共1个,为本单位本级。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37人,包括行政编人员21人、事业编人员3人、编外用工人员6人,退休人员7人。内设八个科室:秘书科、规划发展科、科、产权管理科、财务监督与绩效考评科、党群工作科、机关党支部、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宜春市国资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国资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国资委收入预算总额为776.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6.5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2022年预算增加24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绩效奖等财政预算、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调整。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宜春市国资委支出预算总额为776.51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24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绩效奖等财政预算、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调整。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5.3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81.82%,较2022年预算安排增加277.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5.4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23万元;项目支出141.1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8.18%,较2022年预算减少31.4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7%,较2022年预算安排保持一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3.4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5.90%,较2022年预算安排增加68.6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97.2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6.91%,较2022年预算安排增加15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51万元,占预算总额6.12%,较2022年预算增加25.8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55.4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1.53%,较2022年预算安排增加247.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8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4.45%,较2022年预算安排减少32.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02%,较2022年预算安排增加30.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宜春市国资委支出预算总额为776.51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24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绩效奖等财政预算、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调整。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7%,较2022年预算安排保持一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3.4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5.90%,较2022年预算安排增加68.6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97.2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6.91%,较2022年预算安排增加15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51万元,占预算总额6.12%,较2022年预算增加25.8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5.3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81.82%,较2022年预算安排增加277.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5.4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23万元;项目支出141.1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8.18%,较2022年预算减少31.4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8.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61万元,下降1.24%。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xx项目情况说明
1.国资国企监管专项
(1)项目概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求,探索完善市本级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明确监管重点,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举措,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
(2)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优化推进市本级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
(3)实施主体:宜春市国资委。
(4)实施方案:1.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再优化;2.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3.全面加强企业日常监督,落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绩效考核、财务监督、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等监督举措;4.加强企业风险防控。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至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安排项目资金49.85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见附表)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宜春市国资委“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6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公务接待费2.63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保持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已公车改革。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已公车改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至我委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资金。
二、支出科目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抚恤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和退休费。
4.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补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和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出。